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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7(1 / 1)

他一声,随口胡扯:“我惹香克斯生气了,这会儿估计不愿意见我呢。你不要提这件事,就陪着他打几个厉害的猎物解解气嘛。” “那行吧——” 约定好后,我带着路往东走。路是个很开朗单纯的人,只管跟着我走。我们偶尔停下来打打猎,路还大方地要把自己宝贝的带骨肉分给我吃,毫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正计划着要骗他。 已近正午,山风还是凉的。明晃晃的日头藏在碧绿碧绿、重重叠叠的叶子后面,软乎乎的云彩不急不忙地坐着慢列路过它。啾啾鸟鸣不绝于耳,淙淙小溪从脚边摇着铃铛蹦蹦跳跳地去往丛林深处。 我和路在溪旁的大石头上坐下休息,他悠闲地拿肉一口口填进胃里,,满脸轻松惬意的笑。我把系统出品的迷药倒进水壶递给他,他没有丝毫怀疑地接下,倒进嘴里,还夸着:“奈奈生,这水真好喝!有点甜甜的。” 太好骗了啊,路,我满怀愧疚地想。 我使用的这种迷药的效果类似于酒醉,不会让人沉沉睡去,只是脑子迷糊些,晕乎乎的。也是怕把路一个人留下,万一昏睡过去,被野兽袭击就不好了。 我把迷蒙着的路轻轻靠上背阴的大石头,靠得近了,看到那双藏在红色圆墨镜后的眼睛半闭着,疑惑地望着我,又望望我身后,咬着舌头吐字不清道:“奈奈……贝壳……” 贝壳?系统的药许是水土不服了,路吃了它居然说起中文来了!不过只听到一声模糊的贝壳,再没有下文。会不会是bug?游戏策划里有兔国人? “好好,你想要贝壳是吧?我给你捡一大堆,串成串挂在屋子里,以后看见它们就想到我,记我一辈子怎么样?”我随口哄着他,等他安静下来,把身上的小风衣脱下给他披上。 我们停留的地方离东西区的交界很近,人迹罕至。我把路安顿好,直起身四面一扫,一个人也没有看见。时间不等人,不敢多耽搁,向着东区的山林奔去。 猎场是很大的,若是没头苍蝇地找,怕是下个月也找不见人。该氪金的时候不能小气,我在系统那里买了一个实时标记目标人物的小地图,定位到那个什么什么沙姆。这种人的名字我没耐心记。 有了地图还是要慢慢找,但我在山间行走的经验已然十分丰富,根本难不住我。过了东西区的过渡地域逐渐看到零星的人,都是些衣着高雅,端坐高头大马之上的贵族,甚至还有些漂亮的贵族小姐,一身精致衣衫,妥帖打扮,由仆人牵着马在玩。 难怪猎场要分区,东区的雅与西区的野确实有些格格不入,或者说——不打起来就是天大地大的好事了。 离地图上的标记愈来愈近,我停下往身后凝神看了看。不知是错觉还是怎样,从东西交界那里就好像有人跟着,几次回头看又什么都没有。 “难道是太紧张了?” 正是关键时候,不能马虎大意。为以防万一,我在原地扔了一个烟雾弹,趁着浓雾飞速七拐八拐地绕路跑。 觉得就算真有人跟着也该甩开了,我擦擦手心的汗,稳住心跳,将痛觉感知调低。越是靠近目标,脑子里有关他的记忆就越清晰。这应该是游戏的影响,但我并不排斥,这样可以让我更深入地贴近那个真正的奈奈生。 越是深入,记忆就越清晰。 她太可怜了。 十四岁的时候被卖给有着变态收藏癖好的布兰登公爵,他把她当做最完美的情人收藏,生活在玻璃柜中,用药水洗去身上所有疤痕,不许她身上有任何瑕疵,不许她哭不许她笑,只准做他喜欢的表情。 她好像一个美丽的布娃娃,被提着线安排好一眼看到头的生命。外表光鲜亮丽、精致璀璨,而内里早就千疮百孔。 到她死之前那六年,她去过最远的地方竟只是布兰登公爵的海边别墅。她脖子脚腕带着锁链,在别墅巨大的玻璃落地窗前看海。那时候窗户外高悬着星辉闪烁的银河,银河烧出一道无限璀璨绚烂的光。 在那道光下,她看到海岸边影影绰绰的阴影里停着一艘海贼船。船上旌旗飘扬,她一颗心跟着旗子颤动,等回过神已经打开了窗户,眼神落在海贼旗上挪不开,好像世间万物的脉搏都在和着旗子舞动的频率振颤。 只一眼,她就爱上了那面海贼旗。爱上了,那面旗子所代表的自由的意义。 入了神的她没有注意到窗外的树上盘着一条毒蛇向她吐芯,等发现的时候毒蛇已经弓起身子,随时准备扑上来。她怔怔地看着毒蛇,等待死亡降临,心里并没有恐惧,只有即将解脱的释然。 突然一声枪响,毒蛇从树上掉下来。她往枪响的地方看去——那艘停靠的海贼船上,一个咬着烟的黑发男人刚刚收回手上的枪,没有再往这边多看一眼,好像只是举手之劳。 明月当空,浩瀚的大海仿若一片茫茫的雪原,天上的银河一动不动,地上的雪原波澜壮阔。那艘海贼船和那个轻描淡写救了她的人就在那个月夜烙印在她心口。 奈奈生在这个月夜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。她想,既然自己连死都不怕,还有什么好怕的呢? 被玻璃柜钉住的粘稠岁月里,他们正是那片海上不断呼唤她的光,从遥远的地方不断飞掠至她眼中,而在其后波浪滔天的海上叫她有投身风雨也不再回头的勇气。这份勇气把她带去那片大海,吞没前生,赐予今世。 我想,也许“奈奈生”的眼睛也正和我一起见证着这一切。我即是她,她即是我。 我们是同一个人,也喜欢着同一个人。 第39章 布兰登公爵是个很怕死又爱讲排场的人。只是来打猎,他就要带上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护卫围着他护卫安全,另有仆从若干,待他打猎累了,便要搭凉棚、摆躺椅小桌、放水果小食,热了要打扇,冷了要加衣,好像瓷娃娃一般。 但他今年实际已有四十多岁了,不过保养得好,看上去只有三十多。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后面,打着发蜡,黑色绸缎精细裁剪的衣服在太阳下反射着精巧花纹的光。那张脸尚算能看,却有一股极阴郁的气质,阳光也冲不散。眼睛细长,眼尾上挑,看人的时候如一根钉子似地扎过去。 一定要比喻的话,这个人好像僵尸和吸血鬼的结合体。 我的身体在本能地怕他,目光捕捉到他的时候,手会控制不住地抖,枪都握不稳。深呼吸平复心情,我藏在离布兰登休息地几十米远的大树后悄悄等待时机。 之所以选择用枪而不是果实能力,是因为我的果实能力除非配合上霸气,否则没有直接杀伤效果。用金头神箭,让人自杀也行不通,这种直接威胁到对方生命的命令会使对方清醒,进而摆脱部分束缚。 所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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