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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章(2 / 2)

只有我什么也没说,上前去给了殷女士一个拥抱。

这有点失礼——但一个有教养的女士,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八岁的孩子。

更何况,这是我在解读她的情绪之后,破译出的答案。

我的拥抱取悦了殷女士,以压倒性的优势胜过了其他孩子。

手续办得很快,车最终在一栋老洋房面前停住了。

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房子,红砖墙上爬满藤蔓,院子里有喷泉,还有很大的草坪。

保姆迎上来,想带我去洗澡换衣服,殷女士却摆摆手:“我自己来。”

她喜欢我、重视我,想和我培养感情。

在她看来我是多么可爱啊——长得乖巧,悟性很高,也很会讨人喜欢。

殷女士对我很好,我也总能使她满意。

我从此随殷女士姓,改姓为殷。

第54章 忏悔的戏子

这以后,我被送往私立学校接受教育,学习使用银质刀叉吃西餐,开始出入定制服装店,和殷女士一同出席慈善晚宴。

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无聊透顶。

这些东西从未填补我心里的空洞。

没有了情绪之后……活着?那是什么感觉?我快忘了。

在我眼中,一切东西只分为两类——美的,不美的。

只有美到极致的事物,才能短暂地刺穿麻木,才能短暂地让我的心脏抽搐一下。

才能提醒我:咦。原来这具身体还没有彻底死掉。

只有在这种时候,我才会有一点自己还活着的感觉。

美的范畴其实很广。

但当我遇到那半只蝴蝶时,我便知道了,美之于我,是破碎是痛苦。

并且愈是破碎的,痛苦的,在我这里也愈是美的。

于是我爱上然然,就成了必然。

只有在接近她时,我才能尝到那种“活着”的滋味。

如此久违,令人上瘾。

我迫不及待想要获取一个身份,一个可以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身份,一个能永远吸食她痛苦的身份——女朋友。

于是我开始疯狂地追她。

追她几乎是不怎么费力的事情。我太了解她了。

早在她连我名字都还不知道的时候,我就以布丁快跑这个身份,窥探了她所有的秘密。触及灵魂。

在她第一次失恋时,我就该得手的。可惜慢了一步。

时隔几年,再一次相遇,她没有认出我的声音,我也并没有什么所谓。

伤心?那东西早就不再发光了。

布丁快跑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,但没关系,殷念会成为她生命中数一数二重要的人。

我利用线上对她的了解,结合线下与她的相处,一步一步诱她深陷。

我知道她需要什么样的爱——坚定的、确信的、真诚的、热烈的。

她需要这样的爱,我就给她这样的爱,扮演一个对她来说再合适不过的爱人。量身定做的完美恋人。

知道她会失眠,我便在半夜找机会给她打电话;

知道她喜欢文学,我就把自己变成一本她恰好想读的书;

知道她需要抓得住的爱,我就从不在她面前玩消失……

这对我来说易如反掌,我只是把从八岁起就一直在重复的事——演戏——再重复千百遍而已。

很多人谈不好恋爱是因为会败给情绪,我恰恰相反——我没有情绪。

这让我在扮演完美爱人这件事上畅通无阻。

因为不管然然怎么对我,我都不会生气、郁闷、沮丧……然后再将这些负面情绪反弹给她,最后落得个双双都情绪崩溃的下场。

如果我表现出负面情绪,那只有一种可能——我是装的,并有所企图。

不是所有负面情绪都会把人推远,相反,在某些恰到好处的时候,负面情绪更能牟取到爱怜。

于是她把我送她的蓝玫瑰丢进垃圾桶的那天,我故意没有去找她;

于是发现她在公司晕倒的时候,我故意装作气得发抖;

于是她和我吵架的时候我假装生气,后来又千里迢迢飞回来哄她……

于是然然爱上我,也几乎成了必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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